2021年绍兴市区高中招生实施办法发布!
昨天下午,我市召开2021年绍兴市区高中招生视频会议。会议就今年市区招生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政策解读,并正式发布《2021年市区高中招生实施办法》。按照相关要求,今年起,市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同步招生;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属地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市区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比例从去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0%提高到60%。
市区高中招生计划数超毕业生人数
今年市区共有初中毕业生21986人。市区34所高中段学校共招生22265人。其中普通高中25所,计划招生12900人;中职学校9所,计划招生9365人。市区高中招生计划数超过毕业生人数,确保了人人可升学的高中教育普及目标。
今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同步招生。全市所有招生录取一律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在考试结束后进行;所有招生报名和录取结果一律基于“绍兴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操作和公布;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和中职学校统招后剩余计划招生一律纳入“绍兴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并按《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和中职学校统招后剩余计划双向选择招生操作指南》执行。
“不得无计划招生,不得随意突破学校招生计划数,普通高中不得擅自突破45人的班额标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低于本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控制自主招生的分数线。”会上,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属地招生
今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属地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并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市区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继续按相关规定实施打通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原则上在市区范围招生。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属地招生。
为合理统筹高中招生资源,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区(市、县)可向市教育局申请统筹调配。据悉,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可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市教育局申请市内跨区(市、县)统筹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统筹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申请市内跨区(市、县)招生后生源仍不足的,可根据省厅规定要求,经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向省教育厅申请省内跨设区市统筹招生计划。
公办优质普高名额分配生比例提至60%
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统一安排“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招生、统招生(打通招生)”三类招生。按照要求,各地各校不得组织安排三类招生以外的任何招生。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除重点特色学科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余都只面向本行政区招生。名额分配招生,是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本区(市、县)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今年,市区名额分配招生总人数为2115人。其中,绍兴一中、柯桥中学、鲁迅中学、春晖中学、上虞中学这些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的比例,从去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0%提高到60%。
记者了解到,市区高中招生录取流程分为4步:先以零批次依次组织全市重点特色学科录取、全省“中本3+4”专业录取、市外省内“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专业录取;再以提前批次依次组织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然后,组织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统招生录取;最后,组织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剩余计划和中职学校统招后剩余计划的双向选择招生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统招生的志愿录取规则与去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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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绍兴晚报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编发